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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每年 3 月第 4 週為本市校園性別平等教育週
2.旨揭活動請考量「適齡年段」進行規劃,自本(107)年 3 月 19 日至 3 月 23 日舉辦相關活動,可透過影片或繪本賞析、專題講座、戲劇演出或辦理媒體素養主題相關競賽等形式呈現。
3.相關資料請參酌教育部性別與媒體識讀教育資源手冊(https://www.gender.edu.tw/web/index.php/m2/m2_04_03_01?sid=15)。





